首页> 新闻>
通知公告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果树品种登记工作的通知(内含附件下载)
作者: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2022-10-21 10:15:06

20221018日,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发布《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果树品种登记工作的通知》。

  以下为通知全文:


点击阅读原文进行跳转

  各市(区)农业农村局,机关有关处(室、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果树品种管理,规范品种推广应用,推动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陕西省果业条例》和农业农村部《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做好我省果树品种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果树品种登记工作的重要意义。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产业,是现代农业的“芯片”。果业是我省农业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果树品种登记是新时代种业管理制度改革的新举措,是《种子法》赋予农业农村部门的重要职责。加强果树品种管理,依法做好果树品种登记,对于加速果树品种选育和推广,促进果树品种创新,保护育种者、用种者和果农的合法权益,推动果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果树品种登记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果树品种登记管理工作,激发品种创新活力,强化登记品种市场监管,更好发挥品种在种业振兴中的基础保障作用。

  二、进一步规范果树品种登记的范围和程序。农业农村部《第一批非主要农作物登记目录》中明确的苹果、柑橘、梨、葡萄、桃等果树品种,必须进行登记;纳入我省主要果树品种目录的猕猴桃、樱桃、杏、李、石榴、鲜食枣,以及在果树新品种选育方面有重要创新或重要推广价值的其他果树品种,可以申请登记。收到登记申请后,要依照附件12中明确的程序和要求,及时受理申请,审查有关资料,组织陕西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果树专业委员会评审,反馈果树品种登记结果。

  三、全面开展以苹果芽变选优为重点的新品种登记。我省气候类型多样,自然生态千差万别,要高度重视苹果等主要果树主栽品种芽变发现、优选。苹果主产县要成立技术指导组,深入田间地头,扩大选优果园覆盖面,鼓励引导果农及时发现芽变,积极申报,提升芽变选优成效。市级单位要抽调专业技术人员,成立品种评审专家组,对照相关指标,认真鉴定、评估,确保果树品种申报结果真实、有效,把好新品种的初选评审关口,全面做好果树新品种登记工作。

  四、全面提升果树品种登记工作的能力。果树品种登记是果业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全省果业产业体系建设的一项常态化工作。陕西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负责果树品种登记,省果业中心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省果业研发中心负责果树新品种的试验指导工作。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依据《陕西省果树品种登记指南》(附件1)标准,按照本通知要求,调整人员结构,配备专业人员,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确保登记工作顺利开展。

  五、强化果树品种登记工作的宣传引导。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抖音等媒体,开展果树品种登记规章的宣传和新品种栽培技术的推广活动,通过现场培训、技术指导、进村入园,多渠道开展果树品种登记宣传引导工作,提高重视发现新品种、选育新品种、保护新品种的意识。充分挖掘优质新品种潜力,提升优质果树新品种的利用率,注重发展具有区域特色的新品种,持续推动我省果业高质量发展。

  《陕西省果业局关于印发陕西省果树品种登记办法的通知》(陕果发〔201729号)即行废止。

  附件:

  1.陕西省果树品种登记指南

  2.猕猴桃、樱桃、杏、李、石榴、鲜食枣品种登记指南


扫码下载附件

  (联系人:王军    电话:029-86194912)


回到
顶部